苏丹红横行10年 究源头法规脱链
最近,国内许多省份接连查出含有致癌色素“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令人震惊的是,早在1995年欧盟食品法就已经禁止在食品中使用“苏丹红一号”,但国内直到今天才意识到这一点。 “食品从生产到消费、从农田到餐桌,构成了一个相当复杂的链条。政府的监管行为必须保证其中任何环节都不会出现安全隐患。” 来自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专家杨强指出,法律法规是国家开展食品安全执法监督的基础和依据,稍有欠缺都会造成执法监督空隙,导致负面效应。然而,目前我国食品法律法规体系还无法覆盖食品产销的全过程。 作为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核心大法食品卫生法,就无法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留下了许多执法空隙和隐患。而具体法律法规,如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只对动物疫病的检疫作出相关规定,对瘦肉精类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则只字未提;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的生产、流通和销售有相关规定,但对广大饲养户的用药这一重要环节没有任何规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明文禁止在饲料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违禁药物,但对众多的养殖户在自配饲料中掺入违禁药却没有相关规定,为违法行为留下了空隙。 杨强建议,以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实行管理为主线,尽快出台一部食品安全法。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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